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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综治办)2015年预算公开总体情况(含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15-04-15发布机构:字体:【】【】【

南通市崇川区委政法委(综治办)

2015年预算公开总体情况(含三公经费)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区委、区政府、上级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的部署,统一政法、综治、法治、社会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的全区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法治建设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开展全区综治基层基础、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街道、社区综治工作,协调区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4、组织、协调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5、组织指导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协调督促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机关、街道和社区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

6、检查区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8、牵头组织全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司法救助工作。

9、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干警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0、组织开展政法、社管综治、平安法治等各条线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探索政法、社管综治、平安法治的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11、组织指导全区国家安全社会面宣传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指导街道做好国家安全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研判和上报工作,完成上级国家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组织指导全区法学会的工作,开展全区法学研究和交流,参与依法治区工作,完成上级法学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综治办)与区国安办合署办公,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执法督查科、综合治理科、依法治区工作科、国安办、法学会(秘书处)。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日博官网系全额拨款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参照行政机关实行财政统一管理。

(四)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平安崇川建设要诠释新内涵实现新提升。

一是要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强情报信息预警工作,综合运用网上网下情报搜集渠道,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要大力加强国安办建设,进一步构建覆盖广泛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深入发动群众了解掌握情况,坚决打击非法行为,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要大力加强反邪教工作,继续保持严打、严控、严管、严防的高压态势,重点突出转化攻坚工作和无邪教创建活动。要深入开展反恐防暴斗争,树立全民反恐理念,坚持防范与打击并重,坚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建立健全反恐防暴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要全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第三方评估机构扶持力度,增加购买服务资金投入。要继续完善对听证对话机制,深化发展大调解工作体系,紧扣“一综多专”核心特征,积极拓展新型领域专业调处机制。推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加强专业化、职业化调解队伍建设,推进调解进邻里、街坊,引入邻里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深化依法治访、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全面开展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

三是要完善现代立体治安防控体系。要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构建动静结合、攻防兼备的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要加快推进社会面技防监控网络建设,整合全区现有社会面、单位内部、物管技防监控资源,进一步提升监控覆盖率和可利用率。要全面梳理防范基础设施薄弱、案件多发的老旧居民小区,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稳步推进防范设施升级改造。要进一步构建群众义务巡防大网络,加强巡防“红袖套”、平安“小喇叭”等队伍建设,有效完善激励机制。要把网络虚拟社会纳入治安防控范畴,建立网上24小时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要健全社会化的安全监管机制,坚持依法依责开展安全监管,加强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全面提升综治基层基础。启动“综治基层基础再建设年”,全面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硬件、软件、队伍的一体化建设。探索街道政法委实体化运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重点加强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实行综治办、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等一体化运作。探索主城区综治办实体化运作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主城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在推进主城区综治平安法治建设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全面深化辖区企事业单位综治协会建设,结合文明街坊建设,扩大成员单位覆盖面。深化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平安工地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启动第一届崇川区平安英雄评选,开通平安崇川微信公众号,激发参与度与影响力。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综治信息系统全面启用,整合区级各类信息系统资源,实现区、街道、社区、邻里全覆盖。创新外来人口服务管理,扩大公共服务涵盖范围。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IC卡发放工作,确保上半年完成集中换发证任务。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健全寓教育矫治、救助帮扶、预警干预于一体的动态管控机制,防止脱管漏管、违法犯罪。重点加强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依托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开展重点个案帮扶工作,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2、法治崇川建设要立足新起点成为新常态。

一是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在权力清单范围内,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大力推行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出台、重大工程上马的刚性前置程序。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法律风险事前防范作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紧密衔接。强化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监督职能,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是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配合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落实法官裁判权力,强化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讼行为的惩治力度。推进落实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工作,建立公、检、法整体联动机制,及时有效打击轻微刑事犯罪,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全面深化预防腐败社会化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执法普法同步制度,大力倡导清正清廉和守法诚信。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实现依法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统一上网公开,以司法透明推动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立案登记改革试点,规范立案登记流程,打造司法为民服务品牌。

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认真落实推进严格司法各项措施,全面深化防错、防访、防腐“一案三防”机制。全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确保涉法涉诉信访率、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发生率持续下降。

四是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以“六五”普法终期考核为契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具体责任。突出抓好公务员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核积分机制,健全任职期间遵纪守法、依法履职的跟踪考评机制。全面推进少年法学苑建设工作,优化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广泛开展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繁荣法治文化,研究制定《崇川区法治文化建设规划》,明确法治文化发展的扶持政策,创新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形成与崇川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法治文化体系。

五是要深化法治惠民实践。推进法律服务窗口建设,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继续健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区级法律援助中心建设,适当降低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门槛,逐步拓宽受惠面。深入开展法治系列创建活动,要以平安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引领和推进区域法治建设,以系列创建活动引领和推进行业法治建设,以街道、社区平安法治创建活动引领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力争省创建达标率达45%以上。推进法治型机关创建工作,力争区级机关达标率达60%。推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整合行政执法、司法机关数据资源,探索建立企业违法犯罪数据库,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3、政法队伍建设要适应新形势达到新高度。

一是要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抓住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立场坚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是要提升政法队伍素质能力。加强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着力完善政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环境,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增强政法队伍的感染力、影响力。全面强化政法综治专业社工、特勤、户口协管员、专职保安等政法辅助力量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拓展发展空间,创造条件提高待遇水平,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补齐、拉长政法队伍短板。

三是要严格规范政法队伍管理。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作为切入点,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规范政法干警行为,预防各种腐败和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以执法监督、队伍督察为抓手,帮助政法部门及时发现、整改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建立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情况报告制度,对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进一步推进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锻造政法队伍良好形象。全面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六比六看”等评比活动,切实改进政法队伍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加强块上政法机关文化交流和融和,用文化提升内涵。继续培树典型,弘扬先进人物模范精神,开展“崇川区十大政法之星”评选,加大宣传力度,用榜样的力量感染带动政法干警,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形象。

二、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1028.5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82.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6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一)

(二)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完成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费不需填列,公务接待费31.03万元。除“三公经费”外,会议费预算16.05万元、培训费预算45.03 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二)

(二)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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